【德州】德州市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活动
2020-06-30 09:28:20

6月23日,德州市司法局印发通知,决定自6月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活动,旨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活动主要有助力复工复产、助推脱贫攻坚、增强群众获得感三项任务。

一、降低门槛、优化服务,助力复工复产

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研究纳入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法律援助事项,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掌上办”,引导困难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广泛深入实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可以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齐手续。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受援群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供上门服务。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指导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引导受援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加强协作、帮贫扶困,助推脱贫攻坚

积极对接社会大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加强与社会大救助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数据共享和业务协作。在公安、检察、审判和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单位以及广大村居、学校、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等广泛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加强各方与法律援助的双向联系、协调配合。配合扶贫办等部门,了解掌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推出有特色、见实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依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联络员、法律明白人作用,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妥善处理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办案件,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深入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发挥“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作用。联合人社部门,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退役军人、军人军属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三、完善措施、提高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

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助配合,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认真贯彻《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提高法律援助标准化水平。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改进和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定期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健全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将案件质量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积极配合省司法厅推广“法援在线”系统,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办案、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有条件的地方依托掌上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等,建立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工作机制,实现法律援助“一次办”,让受援群众不跑腿也能办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