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开展危旧楼房改建试点工作的意见:就地重建居民可原址回迁或外迁
2020-07-01 09:25:05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7月1日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危旧楼房改建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北京危旧楼房可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改建项目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范围,可获得政府补助。

意见指出,实施主体与居民签订改建协议,改建项目范围内不低于90%的居民同意签订改建协议后,协议方可生效,协议生效后启动居民周转搬迁。未达到签约比例的,改建项目自动终止。列入就地改建的项目,居民可以选择原址回迁或外迁。其中,外迁居民参照北京市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政策执行,符合条件的,可以承租公租房或者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据悉,改建资金由政府、产权单位、居民、社会机构等多主体筹集,可通过政府专项资金补助、产权单位出资、居民出资、公有住房出售归集资金、经营性配套设施出租出售等多种方式解决。此外,城六区、通州区区财政不高于市级补助单价的1.2倍,远郊区区财政不高于市级补助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