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实战演练】105
2020-07-01 16:30:18



柏浪涛

【考点】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关系

这是法考的官方立场。2017年第15题B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乙闯入银行营业厅挟持客户王某,以杀害王某相要挟,迫使银行职员交给自己20万元。乙不构成抢劫罪,仅成立绑架罪”。官方答案是该说法错误。官方答案解析指出,乙既构成绑架罪,又构成抢劫罪,两罪属于想象竞合关系。



本题答案:ABC。

事实一:甲带着十岁的女儿乙逛街。王某突然拿着尖刀对准乙,要求甲给钱,否则捅死乙。甲被迫给钱。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解析】抢劫罪是指,甲带着非法占有乙的财物的目的,对乙实施强制手段(暴力、胁迫、其他方法),强迫乙当场给钱。劫取到财物就构成抢劫罪既遂。绑架罪是指,甲带着向乙的相关人(第三人)丙勒索财物的目的,对乙实施控制手段。实力控制了乙,就构成绑架罪既遂。

B.张某构成绑架罪

A.王某只构成抢劫罪

事实三中,对该事实可以从两个角度(侧面)进行评价。一方面,评价重点是被害人甲。李某带着非法占有甲的财物的目的,对甲实施了胁迫手段,具体而言是指,以恶害相通告,如果甲不给钱就对甲的女儿实施恶害(杀死),由此让甲产生恐惧心理,不敢反抗,强迫甲当场给钱。因此,李某对甲构成抢劫罪。另一方面,评价重点是被害人乙。李某带着向甲勒索财物的目的,对甲的女儿乙实施了实力控制,构成绑架罪,并且既遂。抢劫罪与绑架罪不是A与-A的对立排斥关系,因为两罪的保护法益和评价重点不同。二者是A与B的中立关系,完全可以想象竞合。李某的一个整体行为,一方面对甲构成抢劫罪,另一方面对乙构成绑架罪,二者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C.李某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想象竞合



事实二中,张某带着向甲勒索财物的目的,实力控制了甲的女儿,构成绑架罪,并且构成既遂。张某虽然对甲实施了胁迫,但不构成抢劫罪,是因为,没有对甲当场实施胁迫,没有强迫甲当场给钱。

事实三:甲带着十岁的女儿乙逛街。李某突然用手臂勒住乙的脖子,控制住乙,用尖刀对准乙的脖子,要求甲给钱,否则捅死乙。甲被迫给钱。

事实一中,王某带着非法占有甲的财物的目的,对甲实施了胁迫手段,具体而言是指,以恶害相通告,如果甲不给钱,就对甲的女儿实施恶害(杀死),由此让甲产生恐惧心理,不敢反抗,当场给钱。因此王某构成抢劫罪。这表明,对甲实施胁迫的方式,既包括对甲本人实施恶害,也包括对甲的亲人实施恶害,只要能让甲不敢反抗、压制甲的反抗即可。





【答案解析】--【实战演练】105


事实二:甲带着十岁的女儿逛街。张某突然用手臂勒住乙的脖子,控制住乙,将乙带离现场,然后打电话给甲:“一天内不把钱打到指定账户,就捅死乙”。



D.李某只构成抢劫罪,不构成绑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