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16-01-24 11:26:45

文件名称:《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16年1月6日

实施时间:2016年1月6日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征求《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起草了《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6年2月6日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10-64463156。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aqfg@chinasafety.gov.cn。

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1月6日

附件: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文件类型: .docx e04dd582add64004952f50f5d4b8b10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