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6-10-19 16:30:09

文件名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为了贯彻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财政部海关总署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6年11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是:http://www.mof.gov.cn)首页《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