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初中女友睡一夜男挨告性侵判3年 “一张木床”逆转案情
2018-06-25 11:35:13

法律法规网消息 案情大逆转!台湾省新竹一位男子刘某因还在就读初中的女友离家出走,将她带往一位女性朋友家,同床共枕一夜后,思来想去觉得女友离家不妥,便打电话联络女友家长,将她接回家中,没想到女友疑似不满刘某打电话告状,怒告他性侵,刘某一审遭判3年徒刑,但他不服上诉,最后竟因“一张木床”改判无罪。

判决书指出,台湾省新竹一位初中妹认识20岁刘姓男网友,刘某主动告白,初中妹被温柔攻势打动芳心,2人便开始交往,后来女子因与父母吵架,一怒之下离家出走,刘某便将她带到2人的共同朋友女子王某家,刘某与女友同床共枕一夜后,便打给女友父母,请他们接女友回家。

没想到女友竟提告刘某性侵,控诉当天一同睡在女子王某家时,与刘某发生关系,刘某当晚也没戴保险套,但刘某连连喊冤,坚持表示当天只是纯睡觉,甚么事都没有发生。一审法官认为,初中妹没有诬告的理由,且在审理过程中,多次担心男友因此被判刑一度痛哭,去年判处刘某3年徒刑。

刘某不服上诉并提出证据,由于当晚的床铺是木头材质,在上头若是有任何动作,都会发出吵杂的吱吱声,而女子王某就睡在下铺,若是真有发生关系,女子王某不可能毫无察觉。女子王某还为刘某作证,透露曾亲耳听初中妹抱怨男友都没碰她,初中妹还在出庭前发消息要求她封口。

二审法官听完辩词后也同意刘某说法,并考量初中妹说词反复,且下体并未验出任何精液、前列腺液反应,而初中妹过去曾坦承男友打电话给家长,让她有点生气,认定此案证据不足,改判刘某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