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办公厅关于199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2021-06-30 07:13:24

文件名称:人事部办公厅关于199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文件编号:人办发[1999]114号

发布时间:1999-12-08

实施时间:1999-12-08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199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办发〔1999〕114号)

根据对199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的测算结果,考试合格标准为:
1、审计师资格(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与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的综合考试满52分;
审计理论与实务考试满60分。
2、审计初级资格(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与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的综合考试满55分;
审计理论与实务考试满60分。
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核定合格人数。根据《关于公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7〕52号)精神,及时公布合格人员成绩,认真做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等后期各项工作。
附件:各地考生成绩(软盘)(略)

199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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