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75号
2021-01-16 07:39:27

文件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75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3-08-07

实施时间:2003-08-0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75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沁州黄小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沁州黄小米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沁州黄小米原产地域范围以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沁州黄小米”原产地域范围的请示》(长政文〖2002〗115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山西省沁县的牛寺乡、段柳乡、松树乡、次村乡、南里乡、南泉乡、杨安乡、漳源镇、定昌镇、新店镇、册村镇、郭村镇、故县镇;武乡县的涌泉乡、故城镇、丰洲镇;襄垣县的亭镇、王村镇;屯留县的吾元镇等19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地理位置在东经112°28―112°54,北纬36°26―36°59之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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