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落实本市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细则
2018-09-19 09:09:11

文件名称: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落实本市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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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区绿化市容局、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18〕5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要求,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把城市安全放在首位,补齐城市管理短板,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坚决消除空中坠物隐患。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类管理的要求,通过对本市户外广告、招牌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的地毯式排查,实现摸清底数、消除隐患、规范设置、建立长效的目标,进一步补齐城市管理短板,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的生活、工作环境。

三、主要任务

1、排查隐患

户外广告重点检查:画布牢固情况,构架锈蚀、断裂、变形情况,构架与基础的固定情况,电器设施绝缘等情况。户外招牌重点检查:表层材料脱开情况,表层材料是否为木材、玻化砖、玻璃、钙塑板等易脱落材料,内部构架锈蚀、断裂、变形情况,构架与墙体的固定情况,电器设施绝缘等情况。

2、整治隐患

对以下类型设施办理行政许可予以保留:未办理行政许可或行政许可已过期的,但符合技术规范设置,经排查属安全的;经整改后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和安全标准的。

对以下类型设施实施拆除:未经审批、违反技术规范设置且拒不整改的各类户外广告;设置在屋顶的各类户外招牌;设置在墙面的各类大型外挑式招牌(不含最大直径或最大边长小于0.7米、支架出挑距离小于0.3米的小型侧招);超出一店一招规定数量设置的各类户外招牌;采用内墙铝塑板、水泥石膏板、细木工板、胶合板、密度板、外墙装饰面砖、玻璃等易碎、易腐蚀、自重重的材料等禁用材质作为表层材料的各类户外招牌;墙面、门头设置的各类LED滚动走字屏;无主招牌、商家歇业或动拆迁基地内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类招牌;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招牌。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摸底(2018年8月底前)

各区绿化市容局要进一步完善告知书内容,告知内容除安全警示外,还要包括商家、业主和广告公司(以下简称商家)的法律责任和警示提醒。对本辖区内所有商家进行书面安全再告知,督促其落实自查整改。各区要会同街(镇)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对辖区所有户外广告、招牌进行地毯式全面排查。尤其是要加大对重要商业街区、人流密集场所、旧改基地、附着在老旧建筑物上、建成时间长、体量大以及停业歇业无主的户外广告、招牌的排查力度。在排查过程中及时做好设施信息登记工作。

(二)第二阶段:全面排除隐患(2018年10月底)

在全面完成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的基础上,重点对影响公共安全较大的以下各类设施完成拆除:设置在屋顶的各类户外招牌;设置在墙面的各类大型外挑式招牌;无主招牌、商家歇业或动拆迁基地内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类招牌;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招牌。

对于排查整治后予以保留的户外广告、招牌,要严格按照一店一档、一牌一档的工作要求,建立档案信息,并落实长效更新维护机制措施。

(三)第三阶段:全面完成拆除(2018年12月底)

按照《通知》要求,重点完成以下设施的拆除:未经审批、违反技术规范设置的户外广告、墙面、门头设置的各类LED滚动走字屏,基本完成各项拆除任务。

(四)第四阶段:全面规范设置(2019年5月底)

对排查中发现的暂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但使用了技术规范规定的禁用材质的户外招牌,要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材质更换等整改工作,确保明年台汛来临前设施安全。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大局意识,从保证城市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认识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区局主要领导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深入一线、带队检查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工作要统筹协调、精心部署;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时间节点;要按照属地化原则,加强对街(镇)管理部门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压实工作责任;要在财政预算中落实排查整治工作所需要的经费等各项保障措施,坚决杜绝专项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2、严格标准,突出重点

要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工作要科学、不能凭借经验主义,整治工作要到位,不能采取临时措施,临时排除隐患。对达不到管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存在各类隐患问题户外广告、招牌要坚决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彻底排除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但一时整改难度大的,在督促落实整改的同时,要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对于重点区域、重点设施一定加强密切关注,落实有效预防和管理措施,确保设施设置安全。

3、注重管理,多管齐下

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特点,全面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和管理措施。依法依规进行行政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全过程、全封闭科学管理。要加强对街镇管理部门指导和协调,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对于拒不配合规范设置的商家、设置者,要按照相关规定移送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做好依法查处工作。同时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要求,探索与住建委、房地、市场监督等部门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形成部门协同合力,通过各方管理执法措施多管齐下,实现户外广告、招牌规范有序设置。

4、加强宣传,形成共识

通过日常安全管理告知书、管理规定、设置指南等相关资料的发放,加强对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案例警示教育,从正反两方面加大社会宣传,提高社会各方面对户外广告、招牌安全的关注度、重视度和规范设置自觉性。切实履行好商家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社会监督责任,形成政府主导、商家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