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联合举办《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2017-07-17 15:50:09

文件名称:五部委联合举办《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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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下午,全国老龄办、民政部、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联合举办《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

王建军

(民政部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

会上,民政部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建军介绍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突出特点。王建军指出,制定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制度安排。《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基本依据,以满足老年人迫切需求为导向,以增进老年人福祉为目标,明确的20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重点任务,涵盖了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各方面。《意见》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老年人的亲切关怀;突显了政策项目的精准需求导向,为各地创新丰富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预留了发展空间;强化了贯彻落实责任,为推动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部委有关负责人分别就中央媒体关心的老年人补贴制度、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医养结合、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发展老年教育等方面回答记者提问。

王绍忠主持新闻发布会

(全国老龄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海东

(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司长)

问:《意见》中强调“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请问目前医养结合工作进展如何?下一步将有哪些具体推进措施?

答:医养结合是指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是面向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在日常生活照料的基础上,提供所需的医疗卫生相关服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民政部合力推进,医养结合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部门合力不断增强,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卫生计生和民政部门分别负责医养结合工作中的医疗和养老部分,两部门建立了部际协作机制,明确分工,合力推进。连续两年联合召开全国工作会,解读政策,部署工作。联合印发了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做好机构许可的通知、做好医养结合监测的通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遴选试点的通知等。

二是以规划为引领,做好顶层设计。将老年健康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联合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12部门出台《“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国卫家庭发<2017>12号),这是我国第一个以老年健康为主题的专项国家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健康老龄化工作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制定《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在“十三五”期间培育100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500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创建100个具有区域特色、产业联动的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三是逐步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联合民政部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52号),要求两部门按照首接责任制原则,及时根据各自职责办理审批,不得互相以对方审批作为前置条件,不得互相推诿;同时要为医养结合机构申办人提供咨询和指导,提高办事效率,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制定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针对老年人健康特点,积极支持康复医院、护理院发展,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慢性病医疗机构,切实加强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修订《护理院基本标准》,组织起草《护理员培训大纲》,制定印发《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及《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等,进一步规范老年护理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是以试点带动,各地医养结合蓬勃发展。各省(区、市)均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中,有29个省出台了省级医养结合实施意见,18个省建立了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4个省建立了医养结合服务质量监管制度。与民政部联合遴选90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区),78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全国22个省份设立了省级试点单位,鼓励先行先试,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医养结合模式,出台了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政策措施和创新成果。根据监测显示,目前全国医养结合机构共有5814家,其中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的有3623家,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的有1687家,其中有2224家纳入了医保定点范围。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总数为121.38万张。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或签订合作协议的有7633对。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的医疗机构数为78836个。各地共建立90个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全年培训医养结合工作人员51510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要求,与民政部门一起,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一是组织落实好医养结合2017年和2020年的目标任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二是以示范、试点为引领,支持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推进医养结合规范化发展;三是将老年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今年底签约覆盖率将达到60%左右;四是总结梳理医养结合工作的经验及问题,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奠定基础。

问:《意见》中提到,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请问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提供形式?

答: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多,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健康保健意识有待提高。近年来,虽然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逐步提高,但总体上还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特别是在健康养生知识和医疗卫生常识方面有所不足。慢性病患病率高成为老年人群健康的主要问题。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是中国老年人群死亡的前三位原因。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COPD)等常见的慢性病患病率随年龄增加而升高。

实现健康老龄化,要重视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心、脑、肾等各个脏器生理功能减退,代谢功能紊乱,免疫功能低下,易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及肿瘤等各种慢性疾病。这些疾病致残率较高,开展健康管理服务能早期发现疾病,早期开展治疗,减少并发症,降低致残及病死率。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之一就是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凡是在社区居住半年以上的老年人,无论户籍和非户籍人口,都能在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享受到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

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通过询问,了解老年人基本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力与吸烟、饮酒、饮食、体育锻炼等生活方式,以及既往所患疾病,目前慢性疾病常见症状与治疗情况等。

健康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与辅助检查。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同时要建立健康档案,将每次的健康管理结果记录在内,并持续进行管理。

孟志强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

问:文件第一条就提出要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请问现在这项工作进展怎样,下一步还有哪些具体落实措施?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为落实法律要求,2014年,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提出全国范围内建立覆盖广泛、内涵丰富、衔接紧密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截至2016年底,有27个省份出台了高龄津贴政策,20个省份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17个省份建立了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尽快推动实现以省级为单位制定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入补贴政策全覆盖,指导各地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规范发放方式,加强资金监管,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水平。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主要保障经济困难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要加强与长期护理保险在筹资、待遇等方面的政策与管理衔接。同时,积极发挥社会救助、慈善事业作用,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解决不同层面护理需求,逐步建立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问:家门口养老是多数老年人的夙愿,文件也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请问民政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答:“十二五”期间,中央和地方大力支持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覆盖率超过50%的目标。2016年,民政部联合财政部启动了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截至2016年底,全国社区养老机构和设施3.5万个,同比增长34%;社区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7.6万个,同比增长23.1%。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国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入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再次明确提出要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针对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布不均衡,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整合利用。支持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交由专业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团队运营。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专业化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发展。

二是联合财政部开展好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总结推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经验,引领带动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满足绝大多数有需求的老年人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

三是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做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33168—201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GB/T33169—2016)等国家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工作,提高服务规范化水平。

四是逐步建立完善支持居家社区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支持城乡社区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城乡社区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汇集,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依托信息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提升质量效率,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谢俐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巡视员)

问:请问教育部,如何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答:教育部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近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涉老学科专业建设。加强老年学、老年医学、老年保健与姑息医学、老年护理学等老年医学学科建设;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老年心理学科;鼓励高校开设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等与老年服务相关的本科专业。二是积极推动职业学校扩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2016年,全国共有123所高等职业学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人数4000余人,较2015年增长46.2%。三是推动高层次老年护理人才的培养。目前,大部分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老年护理作为护理硕士重要的培养方向,并招收该方向研究生,为提高老年护理队伍质量提供了支撑。

下一步,教育部将主动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服务老龄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问:如何发展老年教育,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

答: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发展老年教育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提出了要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等五项主要任务,以及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提升、学习资源建设整合、远程老年教育、老有所为行动等五个重点推进计划;从加强组织实施、推动法规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经费投入机制、营造良好氛围五个方面提出了发展老年教育的保障措施。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贯彻落实《规划》为重点,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加强老年教育的内涵建设。有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卫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巡视员)

问: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加强社区、家庭的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失能半失能老人对无障碍环境期盼迫切,无障碍社区环境建设和改造较为薄弱,特别是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受底层住户协调难和建设运营费用的约束,改造难度大。因此,我部会同有关部门专门印发推进家庭和居住区无障碍改造的文件,对家庭无障碍改造,安排政府财政适当补助,优先支持贫困、病残、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在改造中要按照标准规范,通过申请、审核、公示、监管和反馈程序做实做好,把量大面广的居家养老落到生活实处。我部发布《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加装电梯要因地制宜,采取人流入户方式,选择质量轻、便捷、影响小的加装方案,确保电梯加装可靠。有些地方政府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如北京、上海、南京、福州、佛山等,我部将总结经验,积极推广。

问:为给老年人日常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化的服务,使他们能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住房城乡建设部在继续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方面是怎么考虑的?

答:我部认真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在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编制的同时,强化标准的实施监督,把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了工程建设监管范围。但是,无障碍设施建设也存在设施改造不及时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贯彻实施。全面启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并纳入城乡规划体系,逐步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的力度。二是进一步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组织力量编制住宅和道路无障碍改造的技术指南,提高既有建筑和道路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适时开展落实无障碍标准规范的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