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关于持续用力推进驻村工作的意见》
2018-07-03 20:08:35

文件名称: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关于持续用力推进驻村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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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干部关心关爱机制的意见》,结合财政厅“访惠聚”驻村工作和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以下简称驻村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财政厅关于持续用力推进驻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深刻阐述了驻村工作总体要求,明确了驻村工作主要任务要求,建立了帮助指导、工作联系、信息宣传、关心关爱、健康保障、调整补充、成长激励、管理监督等八项工作机制,为驻村工作创造既能统筹资源力量又能聚焦主责主业的良好环境,确保“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和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有保障、工作有担当、干事有作为、能力有提升,推动驻村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意见》明确,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坚持从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个方面把好政治关,把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系列反恐维稳“组合拳”认识到位、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作为重要条件,把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冲得上、顶得住、打得赢,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敢于牺牲作为重要标尺,把排除万难主动参与和勇挑重任履职尽责开展驻村工作作为重要标准,把提升驻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两委”班子成员能力素质作为驻村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大力选拔对党忠诚、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忠诚、有较强群众工作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群众公认的干部,最大限度地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营造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

《意见》要求,坚持把驻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落实好“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对驻村工作经常过问、经常指导、大力支持,充分调动好、保护好驻村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原汁原味、原原本本地落实到基层、落到实处。各“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要担负起工作责任,紧紧依靠和带领村党组织,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干出稳定、脱贫、强基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