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05-18 08:49:54
文件名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科发高〔2018〕9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浙科发高〔
2018
〕
98
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财政部等
5
部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
2017
〕
79
号),为支持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规范认定工作程序和要求,我省制定了《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
附件: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5
月
4
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