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关于《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2018-01-18 06:06:12

文件名称:山东省政府关于《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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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历史文化

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鲁政字〔2018〕10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淄政呈〔2017〕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同意规划提出的保护原则和目标任务。

二、同意李家疃村核心保护区范围为北至怀隐园北侧东西路、夙刚府北侧,西至亚元府西侧南北路,南至村委北侧东西路,东至中心街,面积约4公顷。要按照保护规划,制定完善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对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环境以及具有传统风貌的街区予以重点保护。要加强与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明确村庄定位、发展目标,深化对李家疃村历史文化名村的价值评估。

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统筹考虑古村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合理确定分期建设时序,提出可操作性的措施。合理适度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四、你市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要加强对《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