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同意设立福建融亨典当有限公司的批复
2018-03-23 11:47:17

文件名称: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同意设立福建融亨典当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件编号:闽经信行政服务〔2018〕2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福州市金融办: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典当行设立审批工作的补充通知》(闽经信中小〔2018〕39号),经审核,同意批准设立福建融亨典当有限公司,公司注册信息如下:

一、公司名称:福建融亨典当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三、法定代表人:林灵。

四、公司住所: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宏路镇石门村融侨城35号楼1层04店面。

五、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六、股东出资情况:

1.湖北融亨实业有限公司出资550万元;

2.湖北闽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

3.林灵出资400万元。

请你办通知申请人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持本批复及《典当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