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老年人刷卡免费乘坐公交车的通知
2018-05-22 18:18:40

文件名称:漳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老年人刷卡免费乘坐公交车的通知

文件编号:漳政办〔2018〕5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8年5月起,在主城区范围内推行70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持敬老卡刷卡免费乘坐公交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范围和内容

(一)发放范围和对象。户籍地在主城区范围内(芗城、龙文两区)、年满70周岁(含)及以上的老年人先行发放,逐步实现全市统一。

(二)敬老卡的使用。敬老卡实行实名登记,仅用于持卡人在漳州乘坐公交车刷卡计次使用,不作为其他身份证明,不得挪作它用、转借他人使用或出售。

二、运作模式

(一)启动阶段。芗城、龙文两区政府负责牵头协调所属各街道(乡镇)开展宣传、发动、落实等工作。

(二)主城区敬老卡的办理、发放工作(分为集中办理和日常窗口办理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集中办理期(5月10日至6月30日)。漳州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敬老卡系统平台搭建和调试工作。芗城、龙文两区政府负责以社区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审核,并将纸质表格(表格样式详见附件1)汇总至漳州公交集团,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地点:新华北路27号漳州交通一卡通客服中心(长途汽车站店门)。联系人:林舒弘;联系电话:15705939379;电子邮箱:916032430@qq.com。

市公交集团应及时整理表格清单并移交漳州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进行系统录入、制卡(原持有通勤卡的人员在办理敬老卡录入时应同步注销通勤卡)。制卡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申报社区到指定的服务网点统一领取,并发放至持卡人。

2.第二阶段日常窗口办理期(自7月1日开始)。市公交集团负责协调设立服务窗口,并对每天到窗口申报的人员及时进行收集汇总,提供给漳州交通一卡通公司录入、制卡,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持卡人领取敬老卡。原享受通勤卡的人员,年满70周岁时,可凭通勤卡到服务窗口直接办理换卡。

初次办理或补办敬老卡者应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指定服务网点申请办理,7个工作日后凭回执领取敬老卡。

3.敬老卡的变更和注销。漳州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应做好敬老卡数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同时,根据芗城、龙文两区民政部门每半年提供一次的消亡统计结果(表格样式见附件2),及时做好敬老卡的注销工作。

三、数据管理与资金结算

(一)数据统计。采用敬老卡刷卡和当班驾驶员手工计数两种方式并存的方法。敬老卡实际刷卡总次数由漳州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负责统计,未办卡老年人乘车次数由市公交集团负责统计。上述两项统计数据由市公交集团统一汇总。

(二)数据管理。采集汇总的数据作为市公交集团与市、区两级财政进行结算的重要依据,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市、区两级财政局应对公交智能系统的计数和车载刷卡次数进行确认。

(三)补贴标准和资金来源。

1.计数与核算。根据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按实际乘车费用进行刷卡或手工计数。市财政每年年终据实将发生的费用全额划拨至市公交集团(结算表格详见附件3)。

2.办卡费用。首次办卡免收工本费;挂失补办或损坏补办工本费20元/张由本人承担。2018年免收的工本费按10元/张核算,由市财政据实全额补贴,并于年终结算时一同划拨市公交集团(结算表格详见附件4)。以后年度新增工本费由漳州交通一卡通公司承担。

3.资金审核和结算。市、区两级财政应做好老年人乘车费用补贴的年度预算,负责审核和结算,并于年终按财政体制承担比例通过市(区)两级财政结算渠道,及时拨付给市公交集团。

四、有关要求

(一)外来或未及时办卡的老年人乘坐市区公交车时出示有关证件享受与持敬老卡的老年人同等待遇。

(二)市公交集团应按照“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深入持久地开展敬老文明服务活动。

(三)市公交集团应充分运用“智能公交”系统,加强服务和管理,提高公交驾驶员敬老文明服务的质量。

(四)市公交集团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非免费群体盗刷敬老卡。财政等部门每年开展1-2次抽查活动,一经发现有盗刷和手工计数多计现象,将扣减相应的财政补贴。

(五)芗城、龙文两区民政部门应积极协助敬老卡的推行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信息。

(六)其他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推行。

附件:

1.漳州市敬老卡(集中办理)汇总表

2.漳州市敬老卡异动情况汇总表

3.漳州市老年人乘车统计表

4.漳州市新增敬老卡工本费统计表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