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信委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2018-07-17 17:52:45

文件名称:福建省经信委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经信中小〔2018〕15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经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10月10日在广州开幕。为促进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展示我省中小企业风采,我委将牵头组织我省中小企业参加此次中博会展示及相关活动,请你们协助做好组织参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大型国际展会。第十五届中博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该博览会是为中小企业搭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推动我国中小企业与世界各国(地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亚欧会议成员国、中东欧国家中小企业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是我委年度中小企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展会时间及地点

2018年10月10日至13日(会期4天),在广州市保利世贸博览馆举行。

三、展会主题及组展重点

展会以“智能、智慧、智造、节能”为主题,重点展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同时开展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洽谈和交易活动,并举办中国中小企业高峰论坛和主办单位专场活动。我省重点围绕博览会主题,组织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工业设计、轻工纺织等行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福建馆”展示推介,同时配合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企业参加专业展和相关活动。

四、参展费用

中博会组委会安排我省“福建馆”面积324㎡(36个展位),参展企业展位费由工信部、我委给予全额补贴,我委将负责“福建馆”特装,企业无需支付展位费、布展费。展会期间,我委将按规定对参展企业工作人员食宿等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为凸显我省企业在上述领域发展成效,提高参展企业质量,提升参展效果,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按照组展重点,联系并组织有意向参展的企业报名,各推荐5家以上企业参展,并填写《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境内参展企业展示信息汇总表》(附件1)、《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企业展示实物汇总表》(附件2),于7月31日前报我委。我委将委托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具体承担参展筹备工作,并对接联系参展、参观、洽谈、采购等事宜。

六、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周艳

电话:0591-87833634、0591-87833147(传真)

邮箱:zxqyc@fjetc.gov.cn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辉岭

电话:0591-88023380、0591-88016036(传真)

邮箱:fjsme2017@163.com

附件1: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

附件2: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企业展示实物汇总表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