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授予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决定
2018-04-29 07:49:33

文件名称: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授予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决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廖金等同志湖南省劳动模范和文卫红等同志湖南省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决定

(2018年4月27日不另行文)

2017年,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广大干部职工和劳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爱岗敬业、务实创新,涌现出一批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取得显著业绩的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廖金等25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分别授予湖南省劳动模范、湖南省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全省广大劳动者要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围绕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主动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立足本职,诚实劳动,创先争优,开拓创新,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而努力奋斗。

授予湖南省劳动模范和湖南省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名单

一、湖南省劳动模范(17名)

廖金刘飞香谢光明王丽宗陈升根

陈建文曹彦斌雷新斌姜辉张全会(女)

袁谋文(女)钟新跃吕友能曹革新彭小燕(女)

李涛虞明

二、湖南省先进工作者(8名)

文卫红(女)唐益民麦友华赵克蓉(女)李细前

龙晓包小村刘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