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2018-05-15 13:06:26

文件名称: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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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今年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对象、时间、方法,提出了做好今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主体责任。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要加强指令性安排工作的政策刚性和执行力度,努力把他们安置到有相对稳定收入的岗位。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促进其就业创业。

《通知》要求,军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着眼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着眼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

《通知》强调,对县级以上政府下达的退役士兵安置计划,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对执行政策不力的,要通过约谈督促、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履行退役士兵安置义务的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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