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出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2018-05-16 09:20:01

文件名称:上饶出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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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设区市第一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府规章,也是上饶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第一部政府规章。

据悉,《办法》针对非机动车辆管理、城市公交优先等重点、难点问题明确相关规定。《办法》从生产、销售源头入手,加强管控,禁止生产、销售非标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并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予以监管;此外还规定了车辆销售者责任,针对消费者购置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因未列入国家或省级产品目录无法在本市登记的,销售者应无偿退货或者换货。

《办法》明确,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对交通影响评价落实情况进行核实,使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更具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办法》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作为重点,提出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倡导慢行。规定改扩建城市道路,应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安全通行,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混合通行且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道路,应设置隔离设施。

为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办法》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停车场、库,开放单位自用停车位,缓解停车难。并将加快对停车诱导信息化系统的建设。

记者了解到,《办法》明确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为摩托车等车辆从事载客营运的监管主体,设置了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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