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82号建议的答复函
2018-07-03 19:57:25

文件名称: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82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贾合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西安自贸区粮食口岸建设步伐,筹建西北粮油集散中心,进一步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促进土地休耕的建议》(第68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陕西自贸区粮食口岸建设和西北粮油集散中心筹建工作。2015年12月,国家正式批准同意西安铁路口岸为进境粮食指定口岸,这是我国内陆地区唯一获批的进境粮食指定口岸。今年初,省发展改革委将西北粮油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作为重点项目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粮食局,申请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争取国家粮食配额支持。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办同意并支持建设西北粮油集散中心,并将协助争取国家粮食配额支持。

为切实发挥好西安铁路口岸进境粮食指定口岸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减少企业通关时间,降低企业通关成本,近期省政府口岸办将制定出台《陕西口岸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

一是加快实现口岸场所物流信息电子化流转。协调推动进出口企业、港口企业、场站、集装箱堆场实现集装箱设备交接、提箱作业计划申报、费用结算等数据交换,推进进出口环节物流信息电子化流转,实现无纸操作、减少单证流转环节和时间。完善航空、铁路口岸网上服务功能,实现预约集结、提箱计划申报、缴费、综合查询等服务功能网上24小时受理。

二是大力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各项业务功能。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功能,推动“单一窗口”功能向特殊监管区和跨境电商领域的覆盖。促进实现“单一窗口”与金融、保险、电商、物流、邮政、民航、铁路港口、码头等相关行业对接,为跨境贸易供应链各参与方提供便利化服务。

三是压缩通关准备、货物提离时间1/3以上。推动属地纳税人管理制度落地,推广“自报自缴”改革,推广创新税收担保方式改革,积极推行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收总担保模式,全面推行减免税审批无纸化。全面推广提前报关、运抵验放模式。口岸各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和进出口业务流程,在承诺的限定时间内完成各自作业操作(特殊情况除外),便利企业办理当天提货,确保无查验生鲜货物2小时内提离。实现7×24小时口岸通关保障。航空、铁路口岸货检在工作时间及时办理查验通关手续,在非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

四是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10%以上。规范和降低口岸检查检验服务性收费。建立口岸服务企业招投标制度,逐步引入竞争企业。扩大各项跨境贸易、物流服务业政府采购和采信范围,由进出口企业自主选择跨境贸易服务机构,禁止利用行政权力或者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治理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不合理收费。进一步开展收费检查,由口岸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不合理收费予以规范,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问题。

五是建立公示制度。公示口岸通关流程和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口岸通关时效评估结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4日

(联系人:郑涛电话:029—8729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