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8-09-18 17:01:28

文件名称: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冀建安〔2018〕2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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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218069/2018-00132

发布机构: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文号:

冀建安〔2018〕27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18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严峻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提前部署,超前防范,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二、全面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一要对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二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确保各项防护措施到位;三要加大对深基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脚手架、施工升降机等危大工程的排查,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四要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教育,切实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五要按照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要求,进一步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建立和完善“一个台账、三个清单”,指导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形成排查整改销号、再排查再整改再销号的常态化机制。

三、严格节日期间值班制度。节日期间,各地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