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通知
2018-03-16 19:01:54

文件名称:省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通知

文件编号:鄂政发〔2018〕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已经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工作。

各专项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另行下达。

2018年2月27日

关于2018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2018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左右;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6%;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7%;

——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09万元/人;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左右;

——出口总额增长8%左右;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

——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046万人;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

——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按照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8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积极消化存量债务,依法处置隐性债务,坚决纠正违规违法、变相举债等行为。加强对银行不良资产以及跨市场交叉风险等领域的风险监测,强化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薄弱环节监管,有序化解处置突出风险点,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规范企业债券发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行为。加强养老保险金收支管理,防范养老保险支付风险。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督促各地抓紧编制完善住房和住宅用地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坚持因城施策,把好土地和金融“两大闸门”,加快培育和发展武汉市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加强社会治理,抓好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深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深化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应用为重点,加强信用监管和风险防控。

(二)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综合实施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扶贫等举措,全力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到人到户精准施策的要求,提高扶贫质量,确保完成1046万人脱贫、963个贫困村出列、17个贫困县摘帽任务。着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一步提高集中安置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023万户、2863万人,全面完成我省易地扶贫搬迁总任务。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深入推进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重点推进丹江口、三峡库区及上游流域地区、四湖流域等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沿江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长江沿线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专项检查、长江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专项检查。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制定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加强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强化大气污染源头控制。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合理开发水电资源,大力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固体废弃物治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精准灭荒、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重点城市PM25浓度下降167%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79%以内。

二、着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精准有效扩大投资。坚定不移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稳增长的“定海神针”和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一是抓关键。进一步做实“两库”,力争省级储备库和建设库项目总投资均稳定在7万亿元以上。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10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省级重点项目等三类项目建设,完善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加强要素资源保障,继续做好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考核督办,力争2018年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完成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达到65%以上。二是优结构。多措并举激活社会资本,促进民间投资合理增长,着力提升产业投资、工业投资,力争2018年民间投资和工业投资占比分别达到65%和40%以上。三是强后劲。按照“无中生有、有中生优、优中生强”的要求,切实谋划推进一批强基础、补短板、利长远的重大项目。综合交通方面,实施交通强省三年攻坚行动,继续推进10个在建铁路项目建设,力争新开工十堰至西安高铁等4个新建铁路项目,继续做好呼南高铁湖北段前期工作;建设46个高速公路项目,其中续建项目33个,新开工13个;推进长江“645”工程和汉江五级枢纽建设等重大水运项目;加快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建设,推进荆州机场新建和襄阳、宜昌机场改扩建;建设15个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力争轨道交通营运里程达到301公里。能源方面,重点谋划推进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通道湖北段一期工程、江汉战略储气库等项目。农田水利方面,重点推进五大湖泊堤防加固、重要支流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补短板”工程,谋划推进引江补汉、鄂北水资源配置二期等重大项目。四是强监管。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对长期未开工资金“趴窝”项目、已开工进展缓慢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项目,及时调整投资计划。

(二)推动消费转型升级。积极推动国家“十大扩消费行动”,着力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重点推动“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等六大领域消费升级,促进旅游、文化、健康、养老、体育等五大幸福产业发展。深入推进全域旅游,重点支持打造17个国家级、16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改善提升消费环境,全面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三、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培育壮大新经济新动能。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和万亿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方案,扎实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实施智能制造行动计划和“万企上云”工程,研究制定《湖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行动纲要》。积极推动国家先进存储器产业创新中心组建,加快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力争到2020年形成5个8000亿元产业集群。一是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推进武汉国家存储器基地、天马第6代生产线、华星光电第6代生产线、京东方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显示器件等建设,着力打造显示屏、芯片、终端联动发展的产业链。支持武汉建设“中国软件名城”。二是围绕汽车整车、零部件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重点抓好上汽通用武汉分公司整车及发动机、东风格特拉克双离合自动变速箱(二期)、金泉新材料和动力锂离子电池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以东风集团为龙头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支持襄阳建设新能源汽车之都。支持十堰建设现代汽车城。三是围绕高端装备及新材料产业集群,积极推进航天航空装备发展,加快推进海洋核动力平台等一批海工装备重大示范项目。支持荆门发展通用航空产业。四是围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重点推进病毒学与传染病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纳米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光谷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建设。五是围绕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新能源发电、天然气储气调峰等项目建设。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食品万亿元产业集群。深入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提升全省制造业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水平,强化企业品种、品牌、品质“三品”能力建设,重点支持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优化石化产业布局。支持黄石市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六大工程,支持武汉、襄阳、宜昌、孝感等示范基地做大做强,支持随州、咸宁等地建设国家应急产业基地。积极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千亿元产业。支持和鼓励钢铁、汽车、石化、纺织、食品和建材等行业的企业兼并重组。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一批细分行业领域的“隐形冠军”。深入实施服务业“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重点围绕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和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商务服务、商贸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旅游、健康养老和家庭服务、房地产等十大优势行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中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继续抓好“五个一百工程”,力争服务业占GDP比重稳步提升。支持鄂州建设中部电商基地。

(三)深化“三去一降一补”。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总量性去产能向结构性优产能转变,巩固去产能既有成果,严格防控已淘汰产能和“地条钢”死灰复燃,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着力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工作,力争完成3—5家企业债转股。出台新一轮降成本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管理创新和精益生产降本增效。深入推进补短板重点工程,进一步抓好重点支撑性产业、新兴产业、市场主体、现代金融等方面的补短板工作。

四、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武汉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全面完成国务院授权的25项先行先试改革任务。深入实施全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加大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协同创新,确保全省技术合同年交易额保持在1000亿元以上。积极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完善对科研人才的激励机制。力争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95%,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49件,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713%。

(二)打造双创升级版。研究制定关于强化创新驱动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重点培育若干“独角兽”企业。大力支持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双创平台。突出抓好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基地组织实施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双创支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强化产业、科技、金融、人才的协同发展。办好2018年双创活动周和“创响中国”活动。大力培育技术创新主体,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创新型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大行动计划,力争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5500家。大力推进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省创投引导基金与国家新型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对接。

(三)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支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大力培育创新型龙头企业。结合我省发展基础和平台现状,进一步优化重点实验室布局,在重点优势发展领域启动湖北实验室建设,为争取国家实验室落户湖北夯实基础。加快长江芯片技术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精密重力测量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编制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装置建设方案,争取国家批复立项。支持武汉等地争创国家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加快推进襄阳、宜昌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

五、着力推动乡村振兴

(一)提高现代农业生产能力。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原则统筹调整农产品种养结构,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推进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生产,提高产品增值效益。支持“潜江龙虾”等打造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及冷链物流,扩大农产品通过互联网“上行”规模。抓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打造5个示范县、58个示范乡、500个示范村,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大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组织编制湖北省乡村振兴规划和湖北省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开展先行试点。建设绿色示范乡村1000个,完成1000个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实施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三乡”工程,促进城乡要素向农村流动。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大力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农村公路、饮水安全等涉农项目建设,解决农村200万人安全饮水问题,改造农村危房8万户,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改造升级农村公路10000公里,抓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

六、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一)深入推进“一主两副多极”战略。研究出台分类指导意见,支持武汉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支持襄阳、宜昌加快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步伐,支持其他城市加快打造一批在中部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继续实施分类指导和考核,支持20个左右县(市、区)建设成为新增长点。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大力扶持100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发展。

(二)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重点围绕教育、医疗、健康、旅游、文化等领域,谋划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落地,力争实现100万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05%、42%。深入推进11个新型城镇化试点,推动特色小镇健康发展。支持天门建设四化同步示范区。

(三)扎实推进区域合作和转型示范。推动武汉城市圈、襄十随、宜荆荆、武鄂黄黄等相邻城市和长江中游城市群、汉江生态经济带、大别山革命老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黄梅小池开放开发等省内及跨省合作,加快一体化发展步伐。推进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浠水经济开发区等3家国家长江经济带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建设武汉长江新区。

七、着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确保“一张网”实现省市县三级联通。深入开展报建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培育和壮大中介服务市场主体,规范优化中介服务。

(二)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事项。以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协调推进经济重点领域各项改革。深入实施我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方案》,打造中部产权保护高地。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价格形成机制、混合所有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电力体制、油气体制等经济领域重点改革事项。统筹推进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等工作。

(三)加强改革政策协同督办。建立完善政策预研储备机制,加强政策协调,提高经济调控及改革政策的前瞻性和操作性。完善年度重大改革项目推进机制,创新和巩固改革督察机制。健全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问责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和企业反映较多的政策宣传解读不够、享受政策不公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政策落地生根、惠及实体经济。

八、着力扩大对外开放

(一)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一带一路”项目库建设,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产业发展,争取我省一批项目纳入国家共建“一带一路”框架协议、国际产能合作框架和国家领导人互访活动。围绕重点项目,继续推进政银企保及基金公司的对接活动,探索建立省“一带一路”产业合作保险支撑体系。重点推进比利时、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伊朗、莫桑比克等5个境外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湖北建筑”进一步扩大沿线市场份额。加快推进省“一带一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引资引技引智并举,打造鄂港澳粤、鄂沪等招商引资活动,办好华创会、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经贸洽谈会等开放合作平台。充分发挥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商会跨省合作,吸引更多企业在湖北投资。大力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及行业龙头企业,持续释放“留汉创业就业”“资智回汉”等政策红利,发挥顶尖人才、关键人才创业引领作用。

(三)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积极推进湖北自贸区建设,探索外资领域先行先试,努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湖北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总结复制推广。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开展全省“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相关政策业务培训。

九、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大力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抓好“我选湖北”计划实施,加大吸引大学生在湖北就业创业力度。大力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创新技能人才成长成才体制机制,开展“湖北工匠”表彰活动。深入推进国家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工作,加快公共培训实训基地建设。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保支,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力争2018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扎牢织密社保网络。进一步加大社保惠民力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并推行职业年金补充计划,按照国家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力争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39%。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力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300万人。

(三)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落实《湖北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全面启动实施81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一是教育现代化工程,推进实施县级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等建设项目,新建和改扩建镇村中心幼儿园300所,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二是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推进实施省市县医疗机构、市州县疾控中心、中医传承创新等建设项目。三是文化旅游提升工程,推进实施红色旅游建设项目,支持恩施、仙桃等33个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实施“灵秀湖北”旅游形象提升工程,加快省博物馆三期、省戏曲艺术剧院等重大项目建设。四是公共体育普及工程,推进实施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军运会”场馆、省奥体中心功能完善项目建设。五是社会服务兜底工程,推进县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设施、未成年人保护等项目建设。完成棚户区改造24万套的年度任务。

十、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严格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确保单位GDP能耗下降3%、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550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8%。抓好21家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5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实施“气化乡镇”工程。加强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继续推进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牵头完成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继续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出台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重点抓好武汉、宜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二)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力度。制定出台我省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实施方案。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强化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实施水质断面监测预警制度,推进长江流域跨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支持黄冈建设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支持梁子湖区域建设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扎实推进神农架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

(三)深化生态环境体制机制改革。出台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方案,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市州县层面精准落地。深入推进“多规合一”试点,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建立省级环保督察长效机制。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长江、汉江、清江“一干两支”横向生态补偿试点。

附件:2017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及2018年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