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8-06-16 10:56:15

文件名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鄂政办函〔2018〕4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8〕5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黄楚平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王太晖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克勤省统计局局长

张海明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关红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成员:翟忠明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

杨卫东省编办副主任

毛洪山省军区保障局局长

章新平省发改委副主任

吴方军省经信委副主任

徐雁冰省教育厅副厅长

段绪光省民宗委二级巡视员

杨昌斌省民政厅副厅长

蒋国平省司法厅副厅长

易望汉省人社厅副厅长

邹清平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弘省住建厅副厅长

姜友生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胡中海省商务厅副厅长

陶宏家省文化厅副厅长

朱惠民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胡铁军省国资委副主任

杨绪春省地税局副局长

章进省体育局副局长

彭明方省工商局副局长

杨峰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

汪海波武汉海关副关长

柳现青省国税局副局长

徐荣华湖北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王祖祥武汉铁路局副总经理

杨水军民航湖北监管局党委副书记

孙猛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赵军人行武汉分行工会主任

阙方平湖北银监局副局长

刘昌华湖北证监局副局长

吴中志省统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议定事项,加强与市、州、县和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李克勤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