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8-07-17 16:00:40

文件名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件编号:鄂政办电〔2018〕80号机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日前,两艘载有中国游客的游船在泰国普吉岛附近海域突遇特大暴风雨发生倾覆,造成人员伤亡,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学校已经放假,旅游进入旺季,天气进入主汛期,地质灾害高发,气候异常多变。各种因素迭加,诱发涉旅安全事故的机率骤增。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紧绷旅游安全这根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及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旅游安全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以对广大游客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对旅游安全工作再安排、再落实、再督导、再检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坚决防范各类涉旅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我省旅游安全形势和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特点,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旅游交通安全。交通部门要牵头组织旅游、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力整顿旅游客运市场,坚决打击租用黑车行为。交通部门要督促各旅游客运相关企业强化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三证一牌一单”和“五统一”制度租用车辆。要通过多种途径提示自驾游的驾驶员保持充足睡眠,防止疲劳驾驶。

二是抓好地质灾害治理和汛期预警工作。国土、旅游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做好应急联动和应急处置工作,引导游客安全出游。要深入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盲目侥幸心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和防汛工作做到抓早、抓小、抓到位,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出游安全。

三是抓好漂流安全。目前,我省已经进入漂流旺季,漂流安全管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是当前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相关部门必须坚持“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按要求切实抓紧抓好漂流项目安全管理,迅速开展漂流安全大检查,尤其要针对去年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各漂流企业逐项整改,销号管理。

四是抓好游乐娱乐设施安全。玻璃栈道、玻璃滑道、各种滑曹、水上运动、秋千蹦极等新型游乐娱乐设施设备层出不穷,成为不少景区的主要吸引物,深受游客欢迎。但这些新型游乐娱乐设施设备难以监管,普遍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质监部门要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不断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新要求,规范景点景区新型游乐娱乐设施设备网上报备工作,加强安全监管。

五是抓好旅游食品安全工作。加强旅游食品安全工作是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广大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源头严控、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游客“舌尖上的安全”。要加强对农家乐和旅游景区周边餐饮点的隐患排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要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景区为抓手,加强旅游景区及沿线餐饮服务单位提档升级和规范整治,打造旅游食品安全廊道。

六是重点抓好出境旅游安全工作。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针对旅行社包车、包机、包船等重点领域,加强监控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要求旅行社密切关注汛情和天气预报,做好雨情汛情预判,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气候恶劣、汛情严重区域旅游。要督促旅行社与国际救援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对出境旅游产品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加强出境旅游产品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安全宣传,进一步提高公民旅游安全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旅游安全宣传和文明旅游教育,对出境自助游的公民,做好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和危急情况的应急处置教育,避免前往不安全的国家和地区旅游或在不适宜的情况下进行高风险旅游项目。引导游客合理规划出游线路,选择有运营资质的交通工具,不在旅游探奇中盲目追求刺激、铤而走险,确保出游安全。增强公民旅游的风险防范意识,鼓励广大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四、做好旅游应急值守与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应急处置迅速有效。涉旅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