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2018-01-13 08:46:32

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宁政办发〔2017〕220号各市、县(区)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2018年—2022年)》已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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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2018年—2022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2018年—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带动作用,支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引领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聚焦创新驱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开放创新、特色创新,统筹布局、集聚资源,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升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农业科技园区为载体,突出高新技术先导,狠抓重大技术攻关,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宁夏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坚持“核心引领,辐射带动,全面提升”,通过五年建设,使吴忠、银川、石嘴山、固原、中卫5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培育壮大一批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在县(市、区)布局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20个左右,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1个,力争实现“一市一园、一县一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体系。到2022年,引进建设创新平台20个左右,认定国家和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新品种良种化率达到95%以上,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80%,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8%,示范区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其他地区20%以上,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高于其他地区15%以上,示范效应显著增强,成为我区农业科技成果集成展示区、东西部协同创新试验区、科技惠民样板区和产业转型发展引领区,特色鲜明、功能复合、要素集聚、技术领先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基本形成。

(三)总体布局和定位。立足地域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有效衔接《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规划》和自治区级及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吴忠、银川、石嘴山、固原、中卫5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主体,在每个园区核心区建设1个创新要素集聚、“尖顶”效应突出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园。在县(市、区)和宁夏农垦系统布局建设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20个左右,构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三级农业科技园区体系。

——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为目标,主攻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设施园艺、康养食品加工、游览观光产业发展。突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小巨人”企业培育,强化企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提升企业生产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攀升。在核心区建设康养食品科技创新园,引领我区现代绿洲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银川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挥园区地处区域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加强与银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主攻现代都市园艺产业创新发展。集聚技术研发、信息服务、科普培训、博览会展等资源,重点培育一批集研发、生产、销售、物流、商贸于一体的全产业链现代园艺企业。在核心区建设设施园艺科技创新园,形成现代都市农业产业集群和沿京藏高速公路两侧特色瓜菜、花卉产业带,引领我区现代都市农业发展。

——石嘴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挥产城一体化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优势,主攻现代种业创新发展。集聚育种、制种、加工、服务等资源,建立东部省市种业西繁基地,重点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和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核心区建设现代种业科技创新园,引领我区现代种业发展。

——固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创建六盘山现代生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为目标,聚集绿色生态经济创新资源,主攻冷凉蔬菜、肉牛、中药材产业创新发展。突出科技扶贫与绿色发展融合,培育山地高效农业。在核心区建立冷凉蔬菜产业科技创新园,引领我区生态农业发展。

——中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促进农业特优名品之乡创新发展为目标,聚集大健康产业创新资源,发挥富硒、绿色、道地品牌优势,主攻优质枸杞、特色瓜菜、生态草畜、精品苹果产业升级发展。在核心区建立枸杞产业科技创新园,培育一批枸杞生产与功能保健品开发、优质精品瓜菜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引领我区品牌农业发展。

——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以带动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为目标,开展“最优品种、最佳品质、最高效益、最新模式”创建,培育县域农村创新创业、科技特派员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科技综合服务载体,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示范样板,引领基层农业农村科技创新。

(四)责任主体。实行区、市、县三级主体责任制。自治区统筹部署,制定总体方案,提出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合理配置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创新资源,审定市、县(区)建设规划和方案;建立区、市、县协同推进机制,督查考核建设主体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各地级市贯彻总体方案,修订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规划;积极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对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制定和落实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对外合作,推动园区共建共享。各县(市、区)按照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因地制宜,制定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建设方案,落实区、市推进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整合本区域内资源,集聚创新要素,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搭建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服务平台。

(五)实施步骤。建设阶段(2018年—2021年):修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制定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区、市、县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建立完善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管理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1个,认定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20个左右;实施“三大计划”“六大工程”,全面完成示范区建设任务。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考评验收示范区建设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三大计划”。

1.农业科技攻关计划。聚焦产业转型发展重大科技需求,由自治区科技厅与相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会商对接,顶层设计一批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组织科技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技术推广单位,联合东部发达地区科技力量,依托示范区采取产学研结合的形式协同攻关,加快构建信息化先导、生物技术引领、一体化集约生产、资源高效利用、绿色技术支撑的现代特色农业技术体系。在现代种业领域,加强优异种质资源鉴定利用、育种技术和新材料创制、良种繁育等关键技术研发,创制一批高产、优质、多抗、适合机械化作业的新品种;在精准农业领域,突破精准耕种控制、水肥一体化、生物营养强化、设施农业精准管理、牛羊精准养殖、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等核心技术;在现代农业装备领域,引进开发枸杞智能采摘、葡萄埋挖藤、靶向施药、农用航空作业等装备;在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领域,突破功能膳食及康养食品加工、优质特色农产品质量检测、有害残留快速检测等核心技术;在农业环境保护与资源高效利用领域,突破障碍性土壤治理、作物秸秆、畜禽养殖排泄物及加工下脚料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清洁流域治理、耕地质量提升等关键技术;在动物疫病防控领域,突破牛羊重大疫病快速鉴别诊断、新型疫苗创制、综合防控和环境净化等核心技术。(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水利厅、林业厅、葡萄产业发展局、宁夏农科院、宁夏大学)

2.创新主体培育计划。围绕加快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采取先期引导、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入园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研发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实用技术创新和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企业通过技术贸易、技术合作等方式,从国内外引进新品种、先进技术、新型装备,并通过掌握其设计理论、工艺流程以及信息化技术等,成功运用于生产经营,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通过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增强园区产业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各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农牧厅、水利厅、林业厅、葡萄产业发展局)

3.成果转化示范计划。自治区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形式,引导支持县(市、区)创建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集中展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鼓励县(市、区)引进东部地区优质科技资源,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理念、成功经验,促进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和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加快特色种养业主推品种更新换代,示范带动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推动节水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一体化发展,带动地方特色产业转型升级,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技术示范。(牵头单位:各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农牧厅、水利厅、林业厅、葡萄产业发展局、宁夏农科院、宁夏大学)

(二)实施“六大工程”。

1.智慧农业引领工程。围绕智能、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特色农业发展需求,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开发面向现代种业、高效种植、健康养殖、农技服务、绿色物流、环境监测、灾害预警及农业金融智能装备,创建智慧农业经营模式,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体系,实现农业投入精准实施、先进农业与智能装备深度融合、全产业链一体化智慧经营、关键技术等应用落地,加快特色农业全产业链的生产、管理和经营体系进行智慧化改造升级,培育“互联网+”现代农业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发展质量。

创建智慧农业园区。聚焦农业特色产业,依托三级农业科技园区体系,搭建面向“三农”服务的“1+N”农业科技园区云服务平台,建设大数据中心1个、园区智慧农业服务中心5个。通过引入涉农投融资企业、互联网企业、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和第三方服务,重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体系。围绕园区特色产业,开展低功耗广域物联网全覆盖示范,实现园区全要素动态监测,建立农产品全产业链质量溯源信息体系。开发和集成应用一批智慧农业新装备,构建先进农艺与智能装备深度融合的智能农业生产体系。开展农业园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升农业园区信息资源价值和利用率。利用线上、线下服务方式,创建智慧经营商业模式,培育农产品品牌。(牵头单位:各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科技厅、财政厅、农牧厅、水利厅、商务厅、林业厅、葡萄产业发展局)

2.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人才政策,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鼓励园区创设人才专项资金,培养引进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信息服务、市场营销、金融投资、创业服务等专业人才。组建自治区重点产业高层次专家团队5个以上、全产业链科技特派员队伍10个以上。依托入园企业和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基地),创建“人才+项目+企业+创新联合体”一体化精准引才模式。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国内外招聘引进“高精尖”创新创业人才50名。支持园区和用人单位实施为引进急需人才提供专家公寓、建立人才年薪制、购买人才商业保险等优惠政策。

做强创新平台。鼓励入园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在园区建设面向应用、机制灵活、运行高效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等科技创新平台20个以上,促进高端人才、高新技术和金融资本向农业科技园区集聚。聚焦枸杞、葡萄等具有一定科技基础的特色优势产业,创建完善国家级创新平台2个,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聚焦区域农业发展重大共性技术,培育建设节水灌溉、农业物联网、现代种业等区域性创新平台10个以上,带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聚焦县域特色产业,打造马铃薯、中药材、水产等高水平创新平台5个,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发展科技服务。建设园区现代科技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检测认证、展会传媒等多元化科技服务。引进培育一批集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产业组织或企业创新实体、综合服务商(体)或科技超市,鼓励为入园企业提供技术工艺包、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等系统解决方案,打造一批“技术研发+网络平台+线下实体+线上服务”等新型商业定制服务模式。发挥自治区“两组一会”服务产业职能,培育新型产业技术服务组织10个以上。鼓励区内外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在园区建立农业综合试验基地、农科驿站、专家服务基地、实习实训基地30个以上。(牵头单位:各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农牧厅、林业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葡萄产业发展局)

3.开放合作借力工程。依托自治区人民政府与科技部部区会商、“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及闽宁对口支援机制,促进东西部创新资源跨区域双向流动。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创新科技招商引智模式,引进急需人才和团队,带动技术、信息、资本等创新要素向园区集聚。推动园区与东部地区园区结对共建,引进先进理念、运营机制和发展模式,开展园区管理人员互派挂职和交流学习。支持东部地区科技人员和企业带技术、带项目合作共建飞地园区、开办合作公司、设立创新基金,通过共享经济、股权投资、绩效分红等双赢模式,吸引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进驻园区。

推动国际合作交流。鼓励入园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推动特色优势农产品进入国内外市场,提高附加值。依托园区搭建会展宣传、成果交易、交流合作平台,带动全区农业对外全面开放。争取各类智库和专业管理机构与园区开展互助联动,为园区科技规划、科技项目、科技平台、科技人才提供咨询服务。鼓励园区与国内外一流大学、研发机构和现代企业开展交流合作,引入国内外优质科技资源,共建园区、互设分基地、共建科研机构、成立联合创投基金。支持中阿技术转移中心推动宁夏优势特色农产品和农业技术“走出去”,融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各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

4.品牌建设支撑工程。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围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集成示范先进生产技术,构建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加工包装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推动园区生产、加工、流通标准化全覆盖,打造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选择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加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评定和支持力度,对新获得自治区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发挥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优势,重点培育一批质量上乘、科技含量高、市场容量大的农产品品牌。加强对园区统一标志使用的管理和保护,打造有影响力、有文化内涵的优质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实现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积极开展园区农产品品牌形象宣传推介,组织企业参与各种农博会、展销会,打造名品名产。

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以园区为载体,推动政策、资源、科技、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产业集聚,加快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现代资源环境技术等农业高新技术转化应用,推进产业链横向整合和纵向拓展,形成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现代新兴产业集群。吴忠园区重点培育发展康养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银川园区重点培育发展现代都市农业集群,石嘴山园区重点培育发展现代种业集群,中卫园区重点培育发展现代枸杞产业集群,固原园区重点培育发展绿色冷凉蔬菜产业集群,带动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现代农业。

拓展园区服务功能。壮大园区贮藏加工、良种繁育、农业科技、物流配送、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旅游休闲观光等企业,鼓励入园企业以订单合同、股份合作、保底分红等方式,与农户建立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的利益共同体,构建农民充分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机制,加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建设主题化、景观化、体验化农业公园5个以上,促进园区向多功能、多业态、多空间延伸拓展,提升园区综合效益。(牵头单位:各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农牧厅、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林业厅、商务厅、国土资源厅、质监局)

5.农村双创示范工程。集聚线上线下创新创业资源,开展创业融资服务,为各类农村创客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创业空间和实训基地,创建农业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新型孵化服务模式,培育农业“星创天地”100家。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一批“科技+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农村创新发展后劲。发展众筹农业,带动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集聚融合。在科技服务、农机库棚、绿色物流与仓储等设施建设用地和科技项目、产业化资金补贴上,对农村创新创业载体给予倾斜扶持。

深化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引导科技特派员投身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领办、创办、协办经济实体和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民提供多形式的技术服务。鼓励入园龙头企业组建创新创业一体化的产业技术联盟,带动金融、管理、信息等要素向农村流动,孵化科技特派员龙头企业50个。鼓励科技特派员创业向生产、生活、生态全面拓展。发展创业协会和创业基金,搭建创业孵化、产权交易、成果展示服务平台,增强科技特派员创业成效。

推进科技扶贫精准脱贫。充分发挥科技园区在扶贫开发中的技术集成、要素聚集、应用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带动技术、人才、信息、资金、服务等创新要素向贫困地区流动。聚焦扶贫产业发展,整合区、市、县科技扶贫专项,组织科技扶贫指导员、“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等力量,建立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基地,强化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开展技术定制服务,培养本土科技人才,打造“科技园区+科技人才+科技项目+基地+农户”科技扶贫精准脱贫模式。(牵头单位:各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扶贫办、科技厅、农牧厅、林业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6.绿色发展创新工程。立足园区资源禀赋,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生态和资源保护利用底线约束,将“生态+”理念融入园区发展全过程、全领域,构建园区水土资源节约、农药化肥减施、动物疫病净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品质量提升的生态农业技术体系。推行绿色农业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形成资源安全、食物安全、生态安全的发展格局,将园区建设成为区域农业绿色发展样板。

推进共享发展。探索创建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发展生态化、生态资源产业化和绿色效益共享化的创新发展模式,推动生态产业发展与精准脱贫深度融合,培育以生态草畜、优质中药材、绿色瓜菜等为代表的绿色惠民产业,打造山地、生态、绿色、精品的现代高效农业品牌。积极开展生态恢复重建、土壤修复、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循环经济模式推广、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以及乡村环境整治、全域旅游开发等生态农业美丽乡村建设,让更多人民群众更好地分享到生态红利和绿色福利。(牵头单位:各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扶贫办、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农牧厅、林业厅、科技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部署示范区建设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市、县(区)责任主体和有关部门的建设工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明确相关机构具体负责示范园区的建设工作,完善园区管理机构,建立园区建设工作推进机制,贯彻落实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制定并实施建设规划和方案。

(二)推动协同共建。示范区建设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科技部部区会商议题,通过议定工作领域、凝练实施项目、整合科技资源,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借助“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机制,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积极与东部地区开展园区结对共建,推进发达地区科技、教育等创新资源向园区流动。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与五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形成国家、自治区、市、县和农业科技园区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示范区建设工作格局。

(三)改革创建机制。以农业科技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推动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机构,强化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突破特岗设置和议事机制,建立一站式部门办事窗口。明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四至范围,科技创新园实行“封闭管理、开放运行”。鼓励市、县(区)为企业派驻科技辅导员,帮助企业整合创新资源。鼓励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科技人员入园创办、领办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鼓励园区进行土地股份合作、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入园项目,需自治区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的,使用自治区“点供”计划指标。自治区科技部门制定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认定管理办法,引导鼓励有关县(市、区)积极创建。

(四)加大多元投入。2018年起,自治区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用于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自治区科技厅会同财政厅制定《宁夏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管理办法》,创新项目形成机制和支持方式。市、县(区)人民政府也要设立园区建设专项资金,加大科技园区建设投入,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高新区、产业园区的科技研发、招商引智、创新创业、土地出让、基础条件建设、信贷支持、人才培训等优惠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组建融资担保、资本管理等投融资机构,推动政府投资基金、担保、贴息、以奖代补、风险补偿、农业保险等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示范区建设,创新知识产权、债券、股权众筹等融资模式,构建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园区投融资体系。

(五)强化督查考核。自治区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内容和效能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每年不定期检查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主体进行通报。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示范区建设进行评估,建立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统计报告制度,加强对农业科技园区的考核管理。

(六)营造创建氛围。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要围绕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创新政策体系,优化创新环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执行好各类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整合自治区支农惠农措施,结合示范区建设,举办各类农业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及时总结推广宣传示范区建设中的新模式、新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宁夏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2018年—2022年)》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