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人社厅扶贫办财政厅农牧厅关于明确精准脱贫能力培训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8-03-01 15:12:12

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人社厅扶贫办财政厅农牧厅关于明确精准脱贫能力培训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扶贫办财政厅农牧厅关于明确精准脱贫能力培训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扶贫办

财政厅农牧厅关于明确精准脱贫能力培训中

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近年来,在自治区及各市、县(区)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下,全区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培育造就了一批有技能、能创业、会经营的技能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为城乡贫困家庭脱贫致富作出了贡献。但由于培训涉及的部门(单位)较多,任务计划、资金来源、培训要求、补贴标准、业绩考核等不尽相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充分利用部门资源优势,发挥部门集合效应,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果,现就全区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工作的牵头部门为各级扶贫部门。各市、县(区)扶贫、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牧等部门要在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制定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工作方案,统一规划安排、统一培训计划、统一考核培训质量、统一审核上报数据,共享培训成果。

二、统一规划安排

精准脱贫能力培训,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十二五”生态移民(含劳务移民)为主要培训对象,以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原则,由各市、县(区)扶贫部门根据当地建档立卡家庭基本信息底数,结合劳动者培训需求,统一开展精准脱贫能力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1门—2门脱贫致富技能。

三、统一协调组织

自治区扶贫办牵头统筹协调全区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工作,各市、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体组织,由扶贫、农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牵头,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实施。农牧部门牵头实施涉及农村种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扶贫部门牵头实施其他类培训。培训人员名单实时录入扶贫部门信息系统中备案。

四、统一培训标准

凡涉及精准脱贫能力培训的,无论由哪个部门牵头实施,培训时间、培训教材、培训补贴标准、培训质量考核验收等统一按自治区扶贫办规定执行。

五、统一考核培训质量

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扶贫、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牧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审核验收小组进行审核验收,验收合格兑付培训补贴。避免重复验收、多头验收、层层验收。

六、共享培训成果

各部门培训工作完成后,将培训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