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3-04 10:22:54

文件名称:宁夏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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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这3起典型问题是: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公务用车违规高档装饰问题。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闫新民审批,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经信委一台公务用车一年购买4套坐垫、3套脚垫,连同其他装饰共花费26320元(不含维修保养费)。其中,2016年清洗毛垫320元,更换轮毂1300元;购买坐垫、把套、脚垫4150元,购买储物箱、门板犀牛皮、后备厢垫、脚垫、座套、扶手等5000元;6月12日,购买坐垫3520元;7月1日,更换轮胎轮毂5760元;12月18日,购买坐垫、脚垫、储物箱、颈枕等6270元。闫新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建设处处长史献军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史献军任银川市公路管理处处长期间,以各种名义违规给本单位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90.32万元;2015年3月,史献军赴昆明参加会议,会议结束后未经请示,擅自在昆明滞留1天并到滇池景区游览,在单位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同时,经史献军批准同意,本单位多名干部职工借学习培训之机旅游,并违规在单位报销相关费用。另外,还存在违规接待、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等问题。史献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清退并上缴。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马国平违规举办儿子留学宴问题。2017年10月20日、21日,马国平以儿子去国外留学为由,先后两次举办宴席,违规邀请管理站中层领导及下属34人、1名垃圾承包人参加,违规收受礼金1.1万元。马国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通报指出,在中央和宁夏三令五申的情况下,闫新民、史献军、马国平等人仍然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把改进作风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实际行动,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通报强调,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宁夏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对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的韧劲,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锲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纠正“四风”工作高压态势,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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