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通知要求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
2018-03-23 21:08:15

文件名称:最高法通知要求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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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

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

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在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2018年的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的发展。

通知指出,习近平同志全票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充分体现了党的意志、人民意志、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习近平同志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掌舵者、人民的领路人。各级法院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通知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展现出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顽强意志品质、强烈历史担当,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意义深远,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努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确保各项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充分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深刻领会把握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完善国家主席任期方面规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重大修改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推动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有机衔接,不断完善职务犯罪审判机制。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神,主动适应国家机构改革新变化,加强工作衔接,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坚决拥护和贯彻大会其他决议,准确把握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各项任务部署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向人大报告工作、办理代表建议、加强代表联络等工作机制,确保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认真梳理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代表、委员关注事项督查督办工作,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及时反馈进展成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完善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沟通协调机制,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推动人民法院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广泛凝聚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力量,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2018年的工作安排,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司法为民,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多元司法需求。切实增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责任感、紧迫感,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以发起总攻的战斗姿态,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提升基层整体司法水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人民法院队伍。(任勇、严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