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8-04-10 14:38:28

文件名称:四川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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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促进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推动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更好更快发展。

《实施意见》突出了五个方面的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统筹规划,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横向上,适时调整、整合职称系列,优化专业设置,形成职称专业动态更新机制;纵向上,打破“天花板”,未设置正高的系列均设置正高级职称,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外部衔接上,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交叉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

二是坚持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着眼破解“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以及与外语、计算机与职称挂钩等问题,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体系,将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作为职称评价依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创新评价机制。丰富职称评价方式,采用考试、评审、面试、业绩展示等多种方式开展评价;打破身份、档案、地域等限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港澳台和外籍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各类引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打破常规、简化手续,采取一事一策、特事特办等方式开展不定期的特殊评审。

四是坚持以用为本,促进评价与培养使用相结合。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打破职称聘任“终身制”;促进职称评审服务基层和脱贫攻坚,建立完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专业技术职称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行业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开展单独评审。

五是坚持“放管服”要求,改进管理服务方式。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州)。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及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化管理,实现职称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结果公示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