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国家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企业申报工作期限的通知
2017-09-15 18:36:21

文件名称:关于延长国家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企业申报工作期限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卫药政综合函〔2017〕10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卫药政综合函〔2017〕104号

各有关生产企业:

为提高国家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申报企业递交材料的质量,确保填写内容详实准确,经研究,决定将企业申报材料递交时间更改为2017年10月9日9:00至12:00,递交地点仍为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14号)。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视为放弃本次价格谈判。

国家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