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8-03-08 22:23:27

文件名称: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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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民政部定于3月中下旬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引领带动社会工作领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充分展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形象和服务成效,激励鼓舞广大社会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更好发挥作用,决定将本次宣传活动主题定为

“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2018年3月19日-25日,共7天。

三、活动要求

(一)明确宣传重点。

各级民政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将宣传活动同社会工作领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号召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秉持专业理念、肩负时代使命,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展现风采、贡献力量;将社会工作宣传活动与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引领社会向上向善和提升民政服务能力等结合起来,注重从扶贫济困、社区服务、灾害救助、扶老助残、婚姻家庭、矫治帮扶、禁毒戒毒、职工帮扶、医疗卫生等社会工作重点领域中总结成效、梳理案例、发掘经验和推广项目;将社会工作宣传活动与激励示范相结合,注重从城乡社区、基层一线选树一批政治过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表现突出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开展广泛、持续、深入的典型报道和事迹交流,进一步增强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凸显社会工作在新时代的使命担当,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与认同度。

(二)精心组织安排。

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立足地方实际和社会工作行业特点,制定活动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扎实稳妥推进宣传活动各项工作,做到有特色、有影响、得好评。鼓励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中国社会工作学会、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等组织和单位充分发挥联系广泛、面向全国、服务行业的优势,在策划开展全国性宣传活动的同时,向全国高校社会工作院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广大社会工作者发出倡议,号召他们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引领带动社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务求活动实效。

各级民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面向党政领导、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围绕社会工作政策法规、理念知识、服务项目和作用成效等进行宣传策划,分群体、分类别开展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在社区、广场、街头等场所张贴海报、宣传画,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品,充分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动漫、网络视频、手机短信、户外信息屏、电子书、微博、微信等手段增强宣传的广度;通过举办培训、展览会、报告会、座谈会、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等方式增强宣传的深度;通过事迹展播、行风故事宣讲、微电影展映、项目案例巡展等活动增强宣传的吸引力与关注度,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新时代社会工作发展营造更为有利的社会环境。

(四)严格加强管理。

社会工作宣传活动要按照节俭办活动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强过程监管,杜绝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提倡勤俭节约、简朴大方、注重成效。

请各地民政部门、有关组织和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于4月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人:社会工作处王铮键、刘东升

电话:010-58123517、58123511

邮箱:shegongsi@mca.gov.cn



民政部办公厅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