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紧急通知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02-03 18:50:47

文件名称:江西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紧急通知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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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做好社区防控,是有效防止疫情蔓延和扩散的基础性、关键性环节。近日,江西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抓紧抓好社区防控工作这一基础性、关键性环节,进一步发挥城乡社区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有效遏制疫情播散和蔓延。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着力健全社区防控体系,积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社区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不留死角。

通知要求,各地城乡社区组织要创新群防群治举措,积极会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社区为单元,按照“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优势,调动“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网格长、楼院长等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输入和蔓延。

通知强调,各地城乡社区组织要加大健康宣教力度,通过“一封信”、QQ群、微信群、宣传栏、LED电子屏、广播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发布和动态更新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引导社区居民关注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消除社区居民的忧虑和恐惧心理,科学应对疫情,配合有序开展防控工作。大力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杀,严格对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落实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等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卫生消毒、开窗通风;引导教育居民群众做好家庭卫生整治;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对集贸(农贸)市场、便民摊点群等进行环境卫生巡查,参与劝导人群聚集营业场所暂停营业。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着力建立帮扶关爱机制,加强对社区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的关怀慰问工作,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关心支持;对于家庭成员有医务人员且承担隔离治疗任务的家庭,要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协助做好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照顾工作;对于有家庭成员接受隔离治疗的家庭,要督促其他家庭成员做好居家医学观察。同时,要求全省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切实加强自身防护意识,在组织开展好本社区(村)的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自身和家庭人员安全,为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解除后顾之忧。(根据江西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