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政厅出台文件关心关爱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
2020-03-09 20:00:28

文件名称:安徽省民政厅出台文件关心关爱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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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要求,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奉献,为遏制疫情蔓延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有关意见》,激励他们为民爱民、扎实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意见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帮助社区落实防控工作经费,协调改善社区工作者防护条件。各地要不断充实城乡社区防控力量,合理调度一线社区工作者,确保他们及时得到必要休整。要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精神慰藉和生活保障,积极预防、缓解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紧张焦虑情绪。要切实帮助城乡社区工作者解决困难和问题,对于长期值守、无法照顾家庭的社区工作者,要协助做好其家属的照顾和关爱工作。要协调安排好一线社区工作者的就餐、休息场所等生活保障。要切实为城乡社区工作者减负减压,保证一线人员集中精力防控疫情。有条件的地方要灵活运用智慧社区系统和社区信息平台,减轻社区工作者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

意见要求,各地要统筹考虑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任务情况,做好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的激励工作。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病、因履行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病亡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相关待遇,依照有关法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社区工作者的烈士认定和褒扬工作,积极落实相关优待抚恤政策,对获得表彰以及被认定为烈士的社区工作者子女,在入学升学等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要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社区工作者,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时,政策要向防控一线且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者倾斜;在选拔街道(乡镇)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防控一线且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者。

意见明确,要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的表彰宣传活动,在推荐全国和全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时充分考虑其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表现情况。要及时梳理总结和深入挖掘社区防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开展典型事例宣传,提升防控治理能力。要充分发挥社区宣传栏和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报道社区疫情防控中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社会氛围。

意见还依据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要求,对落实下一步社区疫情防控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安徽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