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举办2018年第1期印染行业环境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培训函[2018]3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更好地将执法理论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环境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18年度培训计划》(环办人事函﹝2018﹞345号)工作部署,我部决定举办2018年第1期印染行业环境执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6月1日(5月28日全天报到)。
(二)报到地点:绍兴文理学院教育培训中心(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三)培训地点:绍兴文理学院岩土大楼报告厅。
二、培训内容
印染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介绍、印染行业工艺特点及重点产污环节分析、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印染行业弄虚作假典型案件剖析、印染行业在线监控要点实地介绍、现场执法实操讲解等内容。
三、培训对象
请相关省份安排熟悉印染行业环境执法工作的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请相关省份按照培训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统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培训的人员通过“全国环境监察队伍管理系统”报名。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三)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费(含食宿费)由我部承担。
(四)培训班由我部环境监察局主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办,绍兴文理学院协办。
(五)培训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生态环境部杨申卉杨蕾
电话:(010)66556434,66556451
(二)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李忠华
电话:(010)84915327,84920646,13601356106
传真:(010)84915327,84920646
邮箱:lizh@acee.org.cn
(三)绍兴文理学院丁如梦陈国和陈晓峰
电话:18358583760,15957509059,13575500699
附件:2018年第1期印染行业环境执法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5月16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绍兴文理学院教育培训中心。
附件
2018年第1期印染行业环境执法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省(市)
人数
(人)
省(市)
人数
(人)
省(市)
人数
(人)
天津市
1
湖北省
1
南通市
2
河北省
1
湖南省
1
杭州市
2
山西省
1
广东省
1
宁波市
2
内蒙古自治区
1
广西壮族自治区
1
绍兴市
2
辽宁省
1
重庆市
1
湖州市
2
吉林省
1
四川省
1
嘉兴市
2
黑龙江省
1
云南省
1
金华市
2
上海市
1
陕西省
1
泉州市
2
江苏省
1
甘肃省
1
潍坊市
2
浙江省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汕头市
2
安徽省
1
新疆兵团
1
佛山市
2
福建省
1
保定市
2
惠州市
2
江西省
1
无锡市
2
东莞市
2
山东省
1
常州市
2
河南省
1
苏州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