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第1期印染行业环境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2018-05-22 10:42:02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2018年第1期印染行业环境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培训函[2018]3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更好地将执法理论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环境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18年度培训计划》(环办人事函﹝2018﹞345号)工作部署,我部决定举办2018年第1期印染行业环境执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6月1日(5月28日全天报到)。

(二)报到地点:绍兴文理学院教育培训中心(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三)培训地点:绍兴文理学院岩土大楼报告厅。

二、培训内容

印染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介绍、印染行业工艺特点及重点产污环节分析、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印染行业弄虚作假典型案件剖析、印染行业在线监控要点实地介绍、现场执法实操讲解等内容。

三、培训对象

请相关省份安排熟悉印染行业环境执法工作的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请相关省份按照培训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统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培训的人员通过“全国环境监察队伍管理系统”报名。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三)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费(含食宿费)由我部承担。

(四)培训班由我部环境监察局主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办,绍兴文理学院协办。

(五)培训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生态环境部杨申卉杨蕾

电话:(010)66556434,66556451

(二)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李忠华

电话:(010)84915327,84920646,13601356106

传真:(010)84915327,84920646

邮箱:lizh@acee.org.cn

(三)绍兴文理学院丁如梦陈国和陈晓峰

电话:18358583760,15957509059,13575500699

附件:2018年第1期印染行业环境执法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5月16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绍兴文理学院教育培训中心。

附件

2018年第1期印染行业环境执法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省(市)

人数

(人)

省(市)

人数

(人)

省(市)

人数

(人)

天津市

1

湖北省

1

南通市

2

河北省

1

湖南省

1

杭州市

2

山西省

1

广东省

1

宁波市

2

内蒙古自治区

1

广西壮族自治区

1

绍兴市

2

辽宁省

1

重庆市

1

湖州市

2

吉林省

1

四川省

1

嘉兴市

2

黑龙江省

1

云南省

1

金华市

2

上海市

1

陕西省

1

泉州市

2

江苏省

1

甘肃省

1

潍坊市

2

浙江省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汕头市

2

安徽省

1

新疆兵团

1

佛山市

2

福建省

1

保定市

2

惠州市

2

江西省

1

无锡市

2

东莞市

2

山东省

1

常州市

2

河南省

1

苏州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