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九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8-05-22 09:17:51

文件名称:关于2018年第九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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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杨振等49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高丽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李国东等44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张浪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方文平等42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张渊博1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白旭光等37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王宏宇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9);王冰等4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杨振等49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李国东等44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方文平等42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白旭光等37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王冰等4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高丽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张浪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8.张渊博1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9.王宏宇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