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414号(统战政协类185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2018-09-14 10:05:12

文件名称: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414号(统战政协类185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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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经商最高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增强对民营经济的统筹能力,提高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供给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的建议

(一)关于召开一次全国性的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推动在全国上下形成民营经济发展热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高度评价非公有制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强调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为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提出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有关部门和地区按照分工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相关工作。截至2017年底,共有27个省市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出台了促进非公有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您所在的深圳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为引导全社会关心民营企业发展,自2008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民建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联合举办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共同探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计,每届参会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知名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代表等超过千人。2018年中国(四川)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拟于9月在成都举办。另外,2017年11月我部在贵州首次组织召开了全国中小企业系统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效及主要做法和经验,指导各地创新措施,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二)关于组织开展调研,梳理和完善现有政策

一是深入调研,提高政策科学性、有效性。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就民营企业发展、制造业民间投资等情况开展政策调研,提出政策建议。市场监管总局依托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及地方个私协会,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开展调研,提供决策参考。全国工商联先后开展民营企业走出去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制造业民营企业发展状况、民营企业降成本、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等调研,多项政策建议得到采纳。

二是清理相关政策法规,适时制定新的支持政策。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对41件行政法规、95件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2018年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产权、不当限制财产权利行使、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规定进行重点清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17〕243号),从优化市场环境、完善公共服务、健全人才激励体系、加大财税支持、创新金融支持等多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增强企业家群体在相关政策制定中的参与度

《意见》明确提出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要求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强调政府部门研究制定涉企政策、规划、法规,要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各有关部门正在加快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扩大企业家参与范围,增加企业家参与深度。

二、关于加强法律部门和行政部门的有效衔接,完善破产程序

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探索和推进市场主体便捷退出机制。在部分地区试点基础上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2017年3月起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截至2018年2月底,共有46.6万户企业进行简易注销公告,27.6万户企业通过筒易注销登记程序退出市场,占同期注销企业总数的20.9%。同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税务总局加快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对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进行核实清理。2017年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101.0万户,完成吊销54.6万户。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大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力度,进一步研究完善企业退出机制。

三、关于构建规范有序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建议

(一)关于明确政府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的责任账单、加强社会层面责任监督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权力责任清单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地方全面梳理、清理调整行政职权;2016年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省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已全部公开,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和公开工作正有序推进。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于2017年底前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明确了国家、省、市县三级公众参与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和渠道,以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通过政务公开让民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按照中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正在积极探索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二)关于引导政府部门在公共服务责任事项中形成合法流转机制

为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在浙江最多跑一次、江苏不见面审批等试点基础上,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明确提出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网上政府服务体系,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要求政府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梳理、确认、衔接和落实责任权属,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正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三)关于加快统筹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共享工作,已初步打通信息共享大动脉,基本建立国家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在投资管理领域,发展改革委从制度和技术两个层面入手,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成并运行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联合17个部门印发了《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截至2018年4月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赋码项目163.5万个,核准项目5.4万个,备案项目96.9万个,有效提升了投资审批效率和服务能力。2018年7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措施,以一网通办更加便利群众办事创业。明确要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注重回应和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一网共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按照三年内实现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满足地方普遍性政务需求,五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目标,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率。

四、关于进一步缩小民企与国企的政策差异,放宽产业准入限制的建议

(一)关于减少不公平竞争的政策比例

近年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各部门各地区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对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企业有诸多歧视性规定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已正式废止。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新制定的政策文件进行事前公平竞争审查,对存量政策文件进行清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市场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目前,在公共政策方面,已基本做到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但在具体实践中,所有制歧视、规模歧视的现象,在不少领域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行业和领域仍存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隐性障碍。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加强破除所有制歧视等隐性障碍,深入开展政策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关于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相关行业

近年来,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扎实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2016年,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省(市)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2017年新增辽宁等11省(市)试点。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基础电信业务向民间资本开放,推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实现正式商用,逐步扩大宽带接入业务开放试点范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军工领域,减少许可项目,编制发布民参军和军转民目录,建立完善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支持非国有企业申报军工固定资产投资。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抓紧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修订出台等相关工作,争取年内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

(三)关于推进以简政减税减费为重点的系列改革

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一是积极推动结构性减税,如全面实施营改增,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出台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范围、放宽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条件等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二是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目前,中央和各省(区、市)已经全部公布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收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北京、江西等十多个省(区、市)已全部取消了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加强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每年组织举办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对惠企政策进行全面宣传,让企业知晓政策、应享尽享政策。

今年国务院进一步加大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措施力度,先后11次在常务会议上对降成本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一大批降成本措施基本出台完毕,预计全年为企业减税费4600多亿元。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634号),明确了2018年降成本工作的9个方面30项任务。下一步,各部门、各地区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关于建立民营企业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和评价办法

按照国务院第196次常务会议关于抓紧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逐步在全国推行的部署,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初步构建了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目前已在北京、上海等22个城市开展了两轮试评价。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营商环境试评价,根据试评价结果修改完善相关指标,抓紧形成可全国推行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同时,以营商环境评价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改善,推动出台一批改革举措,加快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