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02号(工交邮电类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09-17 11:11:36

文件名称: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02号(工交邮电类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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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彦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发展天然气汽车、不提倡电动汽车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车用能源多元化是我国车用能源的国家战略,也是全球范围内能源紧张国家的主流共识。近三十年,全球主要车企均先后开始了多元化车用能源汽车技术的研发和商业化,技术路线主要包括替代动力型和替代燃料型,前者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后者主要包括灵活燃料汽车技术如双燃料汽车、混合燃料汽车和单一燃料汽车技术等。

天然气汽车属于替代燃料型,与汽柴油汽车相比,具有一定的环保性,但受限于区域资源条件、基础设施等因素都具有一定的发展局限性。上世纪50年代,我国四川等天然气资源富集地区开始出现头顶气包的天然气客车。从90年代初开始,续驶里程长、燃料充加时间短的压缩天然气(CNG)汽车技术开始逐步得到应用。1999年,由国务院领导十三家部委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国范围的清洁汽车行动计划,在随后的十余年间,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撑下,天然气汽车的自主研发和成果推广得到快速发展,产业链日益完善。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受市场需求拉动,中国天然气汽车产业规模增长迅速,已从在用车改装技术为主发展到以原厂车正向开发技术为主,从重点城市示范发展到区域网络甚至全国范围推广应用。同时,从2010年开始,续驶里程更长、燃料加注时间更短、燃烧也更清洁的液化天然气(LNG)汽车正逐步成为新的发展方向。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发〔2012〕22号),明确规定积极发展车用燃料制造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生物燃料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替代燃料汽车。探索其他替代燃料汽车技术应用途径,促进车用能源多元化发展。2017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汽车。2017年4月,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发布《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加大汽车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鼓励天然气、生物质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替代燃料汽车,开展试点和推广应用,促进车用能源多元化发展。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重点区域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对我国而言,发展天然气汽车和发展电动汽车甚至发展先进节能环保汽车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多种路线共存、互为补充的关系,二者具有各自的技术特点、发展优劣势以及各具特色的应用场景。具体到特定区域发展何种车用能源需要因地制宜地综合考量,但无论哪种技术路线其终极指向保障中国国家能源安全、减少石油对外依存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等国计民生。从全球范围看,天然气汽车技术较电动汽车技术要相对成熟一些,其中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压天然气(LPG)被广泛地应用在世界各地固定线路的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当中;在我国,大力推广天然气汽车较推广应用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要早10-15年,天然气汽车由于技术相对成熟,发展到当下更多是一种市场化的选择。发展天然气汽车是我国车用燃料多元化发展的可行途径之一,但应综合考虑地方资源禀赋、储运条件及成本等因素,在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安全可控的原则下推广应用。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督促涉及省份的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加快推动老旧车辆的淘汰和清洁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同时,不断完善天然气汽车相关政策标准,积极宣传天然气等替代燃料汽车,为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推动车用燃料清洁化、多元化。

感谢您对汽车工业的关注,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9月3日